海南乐东农村拆迁补偿主要依据土地性质、面积、位置等因素综合评估,具体分为以下几部分:
一、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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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与计算
全县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合计为69000元/亩,青苗补偿按平均每亩2万元标准包干给村集体(不可预见费用于调整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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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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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成区住宅由政府统一安排宅基地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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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区域住宅由村集体统筹安排宅基地,且每户不得超过1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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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及附着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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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根据房屋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评估,或通过市场评估确定等值房屋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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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补偿
按评估价格置换等值房屋,或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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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祖传房屋、城中村等无产权证书的房屋均纳入补偿范围。
三、其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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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与临时安置
包括搬迁补助、临时住所费用等,具体标准由县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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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
根据被征收房屋前收益、停产停业时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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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与过渡费用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用及临时生活补助。
四、补偿程序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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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需提交房屋、土地信息申请,经政府审核评估后确定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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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保障
政府应优先保障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改善,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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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
若对补偿标准或程序有异议,可通过村民会议、乡政府或法律途径维权。
五、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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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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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特别说明 :具体补偿细则以乐东县政府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建议拆迁前与当地拆迁办充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