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最新政策,大病报销规定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支付限额
- 基础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支付。具体分为5档,支付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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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5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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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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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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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0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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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85%。
- 二次补偿机制
经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的部分,再按50%比例给予补偿。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累计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
二、保障范围
- 重大疾病保障
包含恶性肿瘤(如癌症、白血病等)、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类大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等24种疾病。
- 特殊疾病扩展
2021年新增14种重大疾病(如结肠癌、直肠癌、肺癌等)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实际报销比例可达90%(新农合补偿70%+民政救助20%)。
三、报销流程与限制
- 报销流程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先由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剩余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 不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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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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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负伤、交通事故、自杀等特定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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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和本省规定需自费的疾病(如职业病、精神障碍等)。
四、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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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救助 :对自付费用仍困难的患者,民政部门将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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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 :支持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保费免征营业税和监管费。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此前各地标准停止适用。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