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制度进一步完善,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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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直接报销
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无需垫付费用,直接通过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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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互认
全省统一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互认,参保人员无需重复认定。
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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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范围
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如出差、探病)及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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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与补办流程
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出院后补办备案的,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补记账;未办理补记账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三、其他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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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就医
因急诊抢救就医但未提前备案的参保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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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待遇标准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等均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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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
《经办规程》有效期5年,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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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需完成异地联网,确保系统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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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
该政策通过简化报销流程、扩大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减轻了跨市就医的负担,提升了医保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