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茂名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以及大病保险的报销政策中,涉及到免赔额的规定如下:
居民医保免赔额
对于普通参保人员,在使用居民医保进行门诊和住院治疗时,具体的免赔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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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即没有免赔额。报销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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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有不同的起付标准:
- 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200元;
- 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同样为200元;
- 二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提高到500元;
- 三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进一步提升至700元。
这意味着,只有当住院费用超过了上述各自的起付标准后,超出部分才能按照规定的比例由医保基金支付。
大病保险免赔额
关于大病保险,普通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9500元,这意味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可以开始享受大病保险的报销,报销比例为80%,并且有30万元的年度支付限额。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5年起,茂名市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将起付标准从原来的9500元适度提高到了12000元,并且根据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设置了不同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90%。
对于特定群体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其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更低,仅为1900元,而报销比例则高达90%,并且没有设定年度封顶线。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修订)
根据《茂名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修订)》,自2025年起,除了上述提到的起付标准调整外,还引入了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如果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最高支付限额将增加3800元;同时,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次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也会相应增加3800元。
2024年茂名市的医保报销政策中,无论是针对普通门诊还是住院服务,都存在一定的免赔额要求。而对于高额医疗费用,则通过大病保险来提供额外的保障,虽然也有相应的免赔额设置,但随着新政策的实施,这种保障力度正在逐步增强。对于特殊困难群体,政府也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和支持,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报销流程或最新的政策变动,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