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综合最新政策信息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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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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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 60% (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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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 40% (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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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 符合条件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 80% 、二级 60% 、三级 40% ,年报销限额为 1000元/人 。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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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一档报销 50% ,二档报销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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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一档报销 70% ,二档报销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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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一档报销 80% (未成年人8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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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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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 8万元 ,二档为 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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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设有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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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管理
- 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每增加一种疾病,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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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一档每人每年400元,二档775元。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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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14种慢性病,按门诊统筹政策报销,年限额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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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与住院合并计算报销比例和限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待遇以重庆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