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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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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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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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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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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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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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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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300-3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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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300-4万元报销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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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机构:1300元起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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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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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300-3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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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300-4万元报销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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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机构:1300元起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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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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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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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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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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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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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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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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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25万元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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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结算
- 出院时补足自付费用,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办理出院结算,费用由医保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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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需持社保卡、医保手册及医疗费用明细,到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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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否则门诊费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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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医保仅报销《医保目录》内的项目,外购药品需专用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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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清算 :报销额度按自然年累计计算,次年1月1日重置。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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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需符合“门诊累计起付标准”,超过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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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随医院级别提高而提高,封顶线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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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就医前咨询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确保覆盖主要报销规则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