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领取主体和发放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领取主体
生育津贴由 用人单位 负责申领和发放,职工个人不直接领取。用人单位需在生育津贴审批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将津贴转入职工个人账户或直接支付给职工。
二、发放方式
- 单位直接发放
大部分地区(约2/3)将生育津贴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在指定时间内(通常为X个工作日)转付给职工个人。
- 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部分地区(如泉州市)支持将生育津贴直接划入职工个人社保账户,需职工提供个人账户账号信息,并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操作。
三、注意事项
- 申领责任
用人单位需按时申报并缴纳生育保险费,逾期未缴可能影响津贴发放。
- 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以每月30天为基数折算为日工资标准发放。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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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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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单位的女性职工通常不享受生育津贴。
四、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生育津贴作为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不直接参与缴费。
综上,生育津贴的领取主体为用人单位,具体发放方式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