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胜利油田职工家庭互助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参保家属在报销医疗费用时需要承担一定的自付部分,具体如下:
1. 职工家属的自付部分
- 住院医疗费补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如果统筹报销比例低于85%,职工家庭互助医疗保险将对低于85%的差额部分给予80%的补助。也就是说,参保人员需要自行承担剩余的20%。
- 门诊医疗费补助:门诊医疗费用同样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职工家庭互助医疗保险对剩余部分提供补助,但具体自付比例未明确提及,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2. 特困家庭和特殊人群的额外补助
- 特困、多人患重大疾病家庭:在上述补助比例的基础上,补助比例可再提高10%。这意味着这些家庭的自付比例将进一步降低。
- 免缴人群: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0周岁及以上居民、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及符合条件的优抚人员,可免除个人缴费。
3. 参保缴费标准
- 每人每年缴费50元,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由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划拨,居民个人缴费可通过医保账户代缴或网银缴费。
4. 建议
-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或自付金额的计算方式,建议直接联系胜利油田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通过以上政策,胜利油田职工家庭互助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家属的医疗费用负担,但家属仍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自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