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青海省海北祁连县女职工生育子女的产假时长如下:
一、基础产假
- 国家法定产假为 98天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二、地方延长产假
- 海北祁连县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除国家规定外,再增加产假 60天 ,总产假为 158天 。
三、其他相关条款
- 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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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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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42天产假 。
- 生育多胞胎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 其他权益
- 法律规定假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评奖等。
特别说明
若生育子女涉及计划生育手术,可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手术休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青海省地方性法规,确保全面覆盖法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