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的“黑老大”是 房广成 ,曾任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副镇长。以下是相关信息的综合说明:
一、基本背景
- 身份背景
房广成出生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东田阳村,小学文化,曾因1983年打架入狱5年,刑满释放后从事过鞭炮销售和建筑工作,但未能积累起财富。
- 犯罪活动核心
通过行贿等手段,房广成以超低价格收购村办企业,转卖获利3000余万元,成为北京最大的涉黑案件主犯。
二、主要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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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控制东田阳村及周边地区,形成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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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包括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通过企业运作实现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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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 :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维护犯罪集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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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行为 :向政府官员(如信宝山)行贿,获取土地等资源。
三、法律后果
2012年1月14日,房广成因犯8项罪名(含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等)被判处 有期徒刑20年 ,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最大的涉黑案件主犯。其同案犯共36人,也分别受到法律制裁。
四、案件影响
该案暴露了基层政权与黑恶势力勾结的问题,引发社会对反腐倡廉和基层治理的广泛关注。房广成的落网也标志着北京打击黑恶势力斗争取得重要成果。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媒体报道及法院判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