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为0.8万元,超过该金额部分进入报销范围。
- 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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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万-2万元 :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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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5万元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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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 :报销70%,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 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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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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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年人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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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 :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65%,二级60%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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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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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后,特困人员起付线400元,报销65%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 年度支付限额300元,与门诊统筹累计最高限额24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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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报销差异 :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高于高级别医院(如一级95%,三级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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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无统一限额,大病保险按比例赔付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4-2025年间的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