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内蒙古,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如果是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重新参保设置 3 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且每多断保 1 年,将增加 1 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在等待期内是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的。
如果是连续参保的情况,参保居民在内蒙古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 区内:一级普通医院起付线 400 元,报销比例 80%;二级医院起付线 600 元,报销比例为相应政策范围内费用的报销比例;三级医院起付线 900 元。蒙医中医医院一级医院起付线 300 元,二级医院起付线 400 元,三级医院起付线 700 元。
- 区外:备案的起付线为 2000 元,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费用需个人先承担 10%再进入报销;未备案的起付线同样为 2000 元,报销比例是个人先承担 20% 再按规定报销。
此外,连续参保缴费有报销倾斜政策。自 2022 年参保缴费开始计算,连续参保 3 年(含 3 年)以上不足 5 年,及连续参保 5 年(含 5 年)以上且符合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在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 1% 和 2%。
如果是断缴后重新参保,且不符合上述连续参保倾斜政策条件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受影响。有观点认为,连续参保时间不满 12 个月,报销比例可能仅为 60%。但不同地区对于断缴后重新参保的具体报销比例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呼和浩特市,居民在医保断缴一年后重新缴纳,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标准保持不变。
如果是新生儿等特殊群体,自出生后 3 个月内参保的,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参保后 2 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以三级医院为例,500 元以上的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为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