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内到账,最长不超过90天
汕头市生育津贴的到账时间一般为 30天内 ,最长不超过 90天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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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在正常情况下,女职工在顺产98天后或者剖宫产128天后即可办理生育津贴。若有进行绝育手术,需增加21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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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的申请时间由原来的一年延长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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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接手后3年内,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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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一般在女职工分娩后的二个月内能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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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社保生育津贴的到账时间不同,一般情况都是在30天内到账,最长不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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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申领。企业必须在女职工生育次月的20-25日,在社保中心财务部扣款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一般在申领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综上所述,汕头市生育津贴的到账时间通常在30天内,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延长,建议职工在生育后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用人单位,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