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给
广州的产假80天奖励假是必须给予的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有80天的奖励假。同时,《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也明确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且在规定的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因此,无论是从法规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广州的产假80天奖励假都是必须给予的。企业或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这一规定,确保女职工在生育后能够享受到完整的产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