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需根据就诊类型和患者身份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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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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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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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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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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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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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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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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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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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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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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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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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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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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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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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按1000元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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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60周岁以上老人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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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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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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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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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未明确提及,但可参考门诊比例(如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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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特殊病报销
- 患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可参照住院报销比例(60%-70%),需提供相关诊断证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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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和住院均设有起付线,未达标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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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年限 :需累计缴费满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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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 :所有报销均需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永州市医保政策文件及医院等级差异,具体以实际就医时医院告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