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上海医保在浙江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 已开通异地就医服务的城市
上海医保已与浙江嘉兴、安吉、杭州、湖州等4个城市签订异地就医协议,实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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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籍或常住人员 :在这4个城市就医时,可直接使用上海医保报销,选择上海或浙江的医保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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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户籍或常住人员 :在上海就医时,同样适用上海医保政策。
- 其他城市支持情况
除上述城市外,上海医保还与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贵州、云南、青海、辽宁、吉林、黑龙江等29个城市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报销流程(以杭州为例)
- 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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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参保人员需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到上海医保局官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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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参保人员需提供上海医保卡及转诊证明,在浙江定点医院就医时完成备案登记。
- 报销材料
- 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医疗本、社保卡、户口本等。
- 报销时效
- 需在医疗费用发票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报销申请。
三、注意事项
- 药品目录差异
若选择的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与参保地不一致,需自费购买参保地目录外的药品。
- 门诊费用限制
部分城市(如杭州)对异地门诊费用设有年度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
- 特殊情况处理
若所在城市未开通异地结算,需先自费垫付,回上海后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报销。
四、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可依法从医保基金中支付。建议办理前通过“上海医保”公众号或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