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已经实施医保共济政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 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安徽省全面推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机制,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自费费用。
- 资金来源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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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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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通过调整基金结构为门诊共济腾出资金。
- 使用范围
支持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等4类费用。
二、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 保障模式转变
改革前职工医保采用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改革后转向社会互助共济模式,通过扩大统筹基金使用范围提升整体保障效能。
- 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门诊报销比例50%起步,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 门诊慢特病保障
继续执行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将长期、高费用疾病纳入共济保障。
三、跨省共济试点
- 先行试点城市
安徽淮南市是安徽省内首个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试点的城市,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职工及近亲属异地就医费用共济。
- 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3月,全国已有17个省的146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包括安徽淮南。
总结
安徽省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和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现了医保资金在家庭成员间的灵活使用,同时通过跨省试点探索了更大范围的基金统筹可能性。这一系列改革旨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增强民生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