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门诊慢特病最新政策,结合全省统一规定及地方补充内容,主要调整如下:
一、保障范围
- 病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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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 :全省统一实施的63个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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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 :甘肃省根据实际情况新增的5个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血液透析等)。
- 参保对象
- 覆盖全省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二、报销标准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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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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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70%报销。
- 特殊病种
- 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10个病种,职工医保支付比例90%,居民医保80%。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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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分别设定,仅限当年使用,不可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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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多种病种的参保人员,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两种病种中最高限额与500元定额之和。
三、待遇享受
- 起止时间
- 自认定成功当月开始享受待遇,待遇终止于病种复审期限结束。
- 复审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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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审,复审合格后继续享受待遇;未复审或复审不合格则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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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认定病种未区分病情程度的,按最低标准享受待遇。
- 门诊药品报销(“两病”门诊)
- 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政策范围内按50%比例报销,无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3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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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选择 :职工最多可申报2种病种,居民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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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门诊慢特病与“两病”门诊药品报销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病种目录及支付限额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