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结合全省统一规范及地方调整,现整理如下:
一、政策统一调整
- 执行时间
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病种分类与标准
-
Ⅰ类病种 :全省统一实施的63个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病等)。
-
Ⅱ类病种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新增的5个病种(如溃疡性结肠炎、白癜风等)。
二、保障范围与对象
-
保障范围 :包括门诊用药、诊疗项目、特殊材料等费用,但需符合医保目录及支付标准。
-
支付标准 :
-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85%比例报销;
-
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
-
特殊病种 :如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10种病种,职工医保支付比例达90%,居民医保80%。
三、年度支付限额与复审机制
-
支付限额 :按病种设定月平均值,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如职工医保6万元、居民医保2万元)。
-
复审机制 :
-
自2025年1月起,2024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的病种无需重新申办,但需在复审期限内申请续保。
-
未及时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病种,待遇将中断。
四、其他关键点
- 多病种申报 :
-
职工医保最多可申报2种病种,居民医保同样支持;
-
若同时患有多种病种,按最高病种限额与500元定额之和计算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 待遇享受周期 :
- 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审核通过后当月开始享受待遇,次年1月终止。
- 门诊费用报销 :
-
不设起付线,但需符合医保目录及支付标准;
-
门诊慢特病用药可参照谈判药品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
具体病种认定标准及年度支付限额需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
-
门诊慢特病待遇与医保缴费年限、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相关。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省统一规范与地方调整,旨在扩大保障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门诊慢特病患者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