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后,退休金待遇确实会受到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缴费负担增加
- 缴费比例提高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个人仅承担8%的缴费比例;转为灵活就业后,需自行承担20%的缴费比例(含基础养老金8%和职业年金4%),整体缴费压力显著增大。
- 缴费基数差异
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但多数人可能选择较低档次(如60%),导致平均缴费指数降低。例如,按60%基数缴费30年与按100%基数缴费15年相比,退休后养老金可能相差30%-50%。
二、养老金待遇计算差异
- 基础养老金部分
两者计算公式相同(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但灵活就业人员因缴费基数较低,基础养老金会减少。
- 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
企业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缴费基数8%计入,灵活就业人员按实际缴费额计入。若灵活就业期间缴费年限缩短或缴费金额降低,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减少。
三、保障范围缩小
灵活就业人员无法享受企业职工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工伤险和失业险,仅能获得养老和医疗保险,医疗保障水平可能降低。
四、其他注意事项
- 退休年龄差异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岁,比企业职工提前5年;男性无差异,仍为60岁。
- 地区政策影响
若跨省转移社保或更换参保地,可能影响养老金计算基数(如社会平均工资)。
总结
转为灵活就业后,养老金待遇可能因缴费负担增加、缴费基数和年限缩短而降低,但养老金计算公式本身不受影响。建议根据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档次,并确保缴费年限,以最大化退休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