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居民医保参保条件根据参保对象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参保对象范围
- 户籍要求
需具有深圳市户籍。
- 年龄限制
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 参保状态
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二、特殊群体补充说明
- 少儿及在校学生
-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深圳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就读的少年儿童,以及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学校)学生,需通过"掌上办"渠道参保。
- 非深户子女
- 非深圳市户籍但父母一方在深圳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未满18周岁子女,可参保。
- 其他人员
- 国家、广东省及深圳规定的其他人员(如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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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 :需在每年9月至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登记,逾期可能影响当年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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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缴费比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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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可通过"深圳政务服务"APP办理参保登记。
四、法律依据
参保条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制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深圳市社保政策的多部门发布文件,确保覆盖所有适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