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职工医保大病相关费用(包括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职工大病保险)的扣费方式如下:
一、代扣代缴范围
- 单位参保在职职工
若单位未在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2025年1月起医保局将直接从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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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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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30元/年
- 退休人员
1月份将一次性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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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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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30元/年
二、特殊情况说明
- 单位已代扣
若单位已在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则无需医保局代扣,个人无需关注。
- 灵活就业人员
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缴纳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同步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长期护理保险,不参与医保局代扣。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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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标准由原120元/年(含40元个人缴费+80元统筹)调整为120元/年(含40元个人缴费+80元统筹),但个人缴费部分仍为40元/年,单位不再承担该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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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与医保无关,需根据实际发生的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自付部分)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建议职工关注单位工资条或医保缴费记录,确保及时了解缴费情况。如需咨询,可拨打医保热线或登录“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