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社保转移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迁出社保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所需材料
- 《参保缴费凭证》
需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证明个人缴费记录。
- 身份证及复印件
基础身份证明材料。
- 离职证明
需由原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关系终止。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记录参保缴费年限及视同缴费年限的重要文件。
二、办理流程
- 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 持身份证、离职证明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
- 提交转移材料
- 将《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提交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 新参保地审核
-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原参保地办理基金转移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根据联系函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 完成转移
-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转移后待遇将自动衔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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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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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建议在离职后30日内办理转移手续,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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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若跨省迁移,需额外提供户籍迁出证明或工作调函。
以上流程及材料依据淄博市社保政策整理,具体操作中可能因地区细则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