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保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医保卡余额 不能直接用于为家人缴纳医保费 ,但存在以下两种特定情形: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代缴居民医保费
自2024年10月11日起,河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为参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缴纳居民医保费。操作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进入“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模块完成。
- 医保账户余额仅限本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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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 :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所有,不可转给他人使用,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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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部分 :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缴纳,不可用于个人或他人医疗费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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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使用医保卡为家人支付医疗费用,需通过正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或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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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他人医保卡住院报销,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医保政策及律师解读,确保权威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