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根据郑州市医疗保障政策,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分以下两种情况执行:
一、医疗救助政策(适用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
- 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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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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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门诊100%、住院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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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
- 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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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即自付50%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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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门诊70%、住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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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
- 返贫致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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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0%(即自付30%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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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门诊65%、住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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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
二、补充医疗保障政策(适用于低保户等困难群体)
- 自费部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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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住院总费用≤4万元:民政救助80%,市慈善总会救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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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住院总费用>4万元:民政救助80%,市慈善总会根据实际情况再救助。
三、注意事项
- 报销顺序 :
先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余下部分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
- 医保类型差异 :
- 参加“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的低保户,住院原报销额度为60%,叠加医疗救助后总报销比例达84%。
- 其他救助渠道 :
部分费用可通过医疗救助专项基金、慈善救助等方式进一步缓解负担。
以上政策综合自郑州市人民政府及医疗保障部门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