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门规报销流程及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对象
- 报销范围
包括门诊规定病种(如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等23种大病/慢性疾病)和部分急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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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规定病种需在医保目录内,且需长期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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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费用仅限定点医院,且需符合门规备案要求。
- 报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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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及未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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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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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备案常驻外地工作人员及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报销流程
- 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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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需与门诊病历、处方等材料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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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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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规病种申请材料(如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
- 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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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通过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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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自行申报:特定病种(如精神病患者、特药患者)可向指定机构提交材料。
- 审核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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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门规现金报销窗口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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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报销费用由指定银行打入医保卡金融区或发放存折。
三、报销比例与限额
- 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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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2023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达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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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65%,最高报销500元。
- 大额医疗费用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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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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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万元部分支付70%,4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支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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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急诊费用需先由参保人垫付,退休后由指定机构代申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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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未备案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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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规定病种目录每年更新,需关注最新政策。
以上流程及比例以济南市最新医保政策为准,具体操作可通过济南市社保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