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金昌市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调整,门诊统筹支付上限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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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12个月的职工:4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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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的职工:290,000元
- 月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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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947元/年(约16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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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2,336元/年(约195元/月)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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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12个月的居民:2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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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的居民:130,000元
- 月度支付限额
- 城乡居民:505元/年(约42元/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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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含)可报销,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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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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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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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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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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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 :乙类药品、耗材等需先自付5%后再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调整后的标准适用于金昌市全体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