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大理州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的年度报销限额为 6000元 ,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具体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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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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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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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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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60%(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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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5%(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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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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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级70%、二级80%、三级80%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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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6000元(与住院限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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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 :按门诊住院待遇执行
三、报销范围
包括药品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中医适宜技术费用等。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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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条件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费用需先自付起付标准后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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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医保类型的区别 :城乡居民医保仅限门诊统筹,职工医保有单独的起付线(2000元)和更高限额
以上政策适用于大理州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居民,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