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陕西省异地就医报销制度进行了以下调整和优化:
一、省内异地就医政策
- 取消备案要求
自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省内异地就医(包括住院、门诊、药店购药)无需备案,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
- 门诊慢特病管理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需在就医地完成资格认定后,即可享受直接结算。
- 普通门诊个人账户使用
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二、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 备案方式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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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人员,可自助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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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急诊抢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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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简化 :同种疾病需再次转诊时,参保地经办机构应简化备案手续。
- 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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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协议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二级1500元,60%;一级5000元,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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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患者需回统筹地审批,封顶线13万元/年。
- 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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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直接结算参保地报销部分,个人自付部分由参保地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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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省就医无需重复备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可直接结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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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 :需通过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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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报销 :未备案情况下,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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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门诊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于2025年全面实施,具体细则需以省级文件为准。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就医的参保人员,原有政策中关于备案的要求已随新规调整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