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
医保需要连续缴纳满 6个月 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具体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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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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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当月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且享受本市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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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中断参保补缴和欠费均不视作连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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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已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申领条件的,在生育后至次年年底前可以申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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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在生育前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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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