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长春市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所需材料分为门诊费用报销、门诊大病费用报销两类,具体如下:
一、门诊费用报销材料
- 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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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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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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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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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需提供医保缴费凭证及身份证/户口本)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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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提供单位证明或异地居住/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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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报销 :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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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 :提供双向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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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原因未直接结算 :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二、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材料
在门诊费用报销基础上,还需额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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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审批表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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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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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病种审批表》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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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在医保有效期内,门诊病历、费用清单等需与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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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可通过医保平台提交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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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病种可能有专项审批流程,建议提前咨询医保部门
以上材料需根据具体就医情况准备,建议办理前通过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