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主要涵盖门诊、住院及特定病种治疗费用,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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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对象:所有参保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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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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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1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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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 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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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病种:45种慢性特殊疾病(如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90%、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80%、其他病种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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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无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按比例报销
二、住院报销范围
- 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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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一级90%、二级85%、三级乙等75%、三级甲等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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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按年度累计计算,次年重新核定
- 日间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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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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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其他特殊政策
- 中医药报销
- 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10%(如中药、中医诊疗项目)
- 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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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合规自负部分达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0-1万元50%、1-2万元55%、2-5万元60%、5万元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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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可同时申办,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元
- 缴费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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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根据年龄、身份类型(如学生、低保人员)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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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条件: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年限到期需重新申请,调出保障范围则自动停止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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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需符合医保目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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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手续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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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