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葫芦岛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年报销额度及报销规则如下:
一、年报销额度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报销额度
提高至 60万元 ,且 不设起付标准 ,覆盖门诊、急诊等费用。
-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报销额度
同样提高至 60万元 ,对门诊特病统筹基金不再设起付标准。
二、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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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1800元起报销,报销比例为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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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1300元起报销,70岁以下为 70% ,70岁以上为 80% 。
- 门诊特病报销比例
在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 5%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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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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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5%(70岁以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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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为 60万元 ,当年使用完毕不可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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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住院报销分开 ,仅限门诊、急诊等非住院费用。
- 不纳入报销范围
- 门诊统筹医疗费用 不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累计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不予支付。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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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自2025年1月19日起实施,较之前提高了报销额度并扩大了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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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往北京、天津、上海三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也有所增加。
以上信息综合了葫芦岛市医保局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