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本溪市医疗保障政策调整,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
-
2025年新标准 :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
调整说明 :较2024年(700元)提高了100元,进一步减轻职工门诊自付负担。
- 支付比例
-
三级综合定点医院 :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 :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
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 最高支付限额
- 每人每年3000元,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退休人员倾斜比例更高。
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
- 2025年新标准 :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低于职工医保。
- 支付比例
-
三级综合定点医院 :65%;
-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 :80%;
-
基层医疗机构 :85%。
- 其他特殊说明
-
同一年度内多次就医时,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人次;
-
患有结核病、病毒性肝病或精神病的参保人员,在专科医院治疗不设起付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统筹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以下及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按50%比例报销;
-
年度预算管理 :2025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预算为1.9亿元,居民医保为8000万元,具体支付额度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动态调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本溪市职工及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调整后进一步优化了医疗保障水平,特别是对基层医疗机构和退休人员的倾斜力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