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医保门诊统筹的报销要求,所需材料需结合门诊普通、门诊特殊病及门诊慢性病等不同类型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门诊普通报销材料
- 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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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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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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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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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的处方付方原件。
- 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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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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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的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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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人办理时提供)。
二、门诊特殊病报销材料
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
- 特殊病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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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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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 定期评估材料
- 部分特殊病种需定期提交病情评估报告(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三、门诊慢性病报销材料
需提供:
- 慢性病种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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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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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及诊断证明书。
- 年度审核材料
- 按要求提交年度病情复诊记录。
四、注意事项
- 材料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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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材料需在就医时现场提交(如诊断证明、费用明细),部分可提前准备(如病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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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需定期提交评估报告,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 办理流程
- 一般需先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再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月领取报销款。
- 咨询确认
-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提前电话咨询鄂尔多斯医保经办机构(如医保局或定点医院医保办)。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报销的常规要求,特殊病种及慢性病的材料可能因政策细则存在差异,建议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