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医疗费用范围以及是否异地就医等因素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三类收费标准的医院(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在二类收费标准的医院(如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在一类收费标准的医院(如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 退休人员:在三类收费标准的医院报销比例为60%,在二类收费标准的医院报销比例为65%,在一类收费标准的医院报销比例为7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18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
- 一级医院:15%
- 二级医院:17%
- 三级医院:19%
- 5000元至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
- 一级医院:13%
- 二级医院:15%
- 三级医院:17%
- 15000元以上:
- 一级医院:11%
- 二级医院:13%
- 三级医院:15%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省内就医无异地,不降比例;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不降比例。
- 跨省异地转诊、异地急诊抢救的参保职工下调5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和未备案自行跨省外出就医人员住院下调15个百分点。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统一按75%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发生变化。为了获取最准确的报销比例信息,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