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贵州省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如下:
一、生育政策调整
- 生育许可与家庭支持
实行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及历史处罚规定,将个人生育情况与户籍、就业、教育等全面脱钩。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若子女患非遗传性疾病且无法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 生育登记与服务
取消再生育审批,推行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实现“出生一件事”联办、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简化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二、产假与护理假
- 产假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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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产假增加60天,总时长为158天(含国家9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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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
- 待遇保障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晋升等。陪产假(护理假)具体天数由地方规定,贵州目前未统一标准。
三、其他配套措施
- 家庭发展支持
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考核内容,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相关部门需协同推进母婴保健、婴幼儿照护服务及家庭发展措施。
- 历史政策衔接
对已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前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申请生育奖励扶助,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28日《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通过后正式施行,旨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家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