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主体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职工医保费。
- 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按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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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上限为22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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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按10%的费率缴纳职工医保费,其中421.2元由单位代扣代缴,0.125%由个人从账户余额中代扣代缴。
三、其他说明
- 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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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433元,上限为22164元,灵活就业人员基数下限为42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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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2020年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3488.4元,上限为17442元。
- 退休人员补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月补缴基数为4212元,按10%的费率补缴。
- 政策依据
以上比例和基数均依据2024年最新政策文件,2023年数据仅供参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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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金额需结合个人工资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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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难以确定时,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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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