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宁波的生育津贴 不能在小孩出生的时候就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需要为其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并且生育必须符合国家和宁波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此,职工需要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2个月内,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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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宝妈需准备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登记服务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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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也可通过“浙里办”APP等线上平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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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放 :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宝妈。
需要注意的是,顺产与剖腹产的时间限定不同,顺产的妈妈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是生育后的180天内,而剖腹产的妈妈则是210天内。此外,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生育时难产或多胞胎,申请期限也会相应延长。
建议职工在生育后尽快整理好所需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