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根据生育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发放时间
- 正常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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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难产/剖宫产:自生产当月开始计算,产后第6个月发放,共158天(正常生育)或增加15天(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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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天数叠加享受。
- 流产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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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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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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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42天津贴。
- 护理假津贴
- 符合规定的男性护理假:15天津贴。
- 一次性营养补助
- 妊娠满7个月引产:按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约3193元/人次。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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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按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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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直接划入职工社保卡,无需经过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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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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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片结算:计生手术津贴次月发放,其他津贴通常产后第6个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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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报销:一般需10-20个工作日。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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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生育 :若生育发生在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津贴按2024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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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 :需正确使用医保卡结算医疗费用,津贴与医疗费用可同时申领。
以上政策综合自南京市2021-2025年最新文件,确保符合当前生育津贴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