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自己领取
南京的生育津贴 不需要个人自行领取 。对于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并在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的参保人,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将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 津贴及营养补助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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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会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和护理假津贴则在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通常为产后第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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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费会支付至个人社保卡的银行卡上。建议提前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至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如果社保卡没有激活金融功能,可能会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的虚拟账户,此时需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领取。
- 生育津贴的办理流程 (适用于有单位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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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3个月内,将所需材料交至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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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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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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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账后发给本人。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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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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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原件(或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初婚初育证明)。如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多胎需提供全部的《出生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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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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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准备相关材料,并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请和领取手续。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