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及成都市的相关政策,男性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 用人单位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男性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缴费期间无中断。
- 生育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及四川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确保生育合法合规。
- 配偶参保状态
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且生育者为第一胎。
二、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与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以男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具体天数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 申领时间与材料
需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12个月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领表》《出生证明》《出院证明》等。
三、特殊说明
- 政策调整
2025年2月起,四川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但需满足连续参保满12个月的条件。
- 待遇标准
男性生育津贴目前仅适用于配偶未参保的第一胎,且不享受津贴,但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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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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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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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2000元。
以上条件综合了法律条款与地方政策,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