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解决方案
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时,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可供选择:
- 继续延长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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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继续延长缴费,直至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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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需要继续缴费直至缴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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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并缴费的,在延长缴费5年后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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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居民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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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养老金水平可能会降低不少。
- 终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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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终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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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后,将完全失去社会保险的保障。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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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时间,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是最佳选择,因为这样可以确保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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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经济压力较大,或者距离退休时间较长,可以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虽然养老金水平较低,但至少可以享有基本的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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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最后,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经济状况非常困难,且已经无法承担继续缴费的费用,可以选择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但这将导致失去社会保险的保障,建议谨慎考虑。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需求,灵活就业人员应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在退休后能够享有基本的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