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河北省慢性病报销比例根据病种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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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后,门诊费用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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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内,统筹基金与个人各负担50%。
- 特殊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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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后,门诊费用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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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适用单一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且两种及以上慢性病合并时,总限额不超过5000元。
二、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石家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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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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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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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病种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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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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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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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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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职工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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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及以上职工60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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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补助政策 :参加公务员补助(10%补充)的职工,门诊慢性病费用由个人负担10%,统筹基金负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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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调整 :2024年8月起,省本级新增21种慢性病、3种特殊病,45岁以下职工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3500元,45岁及以上提高至4500元。
四、申请流程(以石家庄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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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或官网提交病种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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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费用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及石家庄地区具体执行标准,其他城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