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通常只能进行一次,不能进行二次报销 。具体依据如下: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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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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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第二十六条也明确指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实际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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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时,应在异地进行报销,而不是留到当地回来之后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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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二次报销,除非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如七八万元)且导致家庭极度贫困,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进行二次报销。
- 地区差异 :
- 虽然大部分规定明确指出不能二次报销,但也有个别地区可能有特殊政策,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进行二次报销。例如,某些地区可能对特定范围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综上所述, 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通常只能进行一次,不能进行二次报销 。如果需要二次报销,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民政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