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的使用涉及门诊、住院、购药及异地就医等多个方面,以下是综合指南:
一、门诊就医
- 普通门诊
持医保卡+医保手册到定点医院挂号就诊,自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
- 慢性病门诊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0%-90%(视医院等级),两种及以上慢性病可叠加使用,年报销限额5000元。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等)的门诊费用。
二、住院治疗
- 本地住院
需办理住院登记,自费部分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发票、病历等材料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 异地住院
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费用先自费,回程后报销。特殊病种(如癌症、尿毒症)可直接在转诊医院结算。
三、购药使用
- 定点药店
直接刷卡支付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费用,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补存。
四、其他功能
- 个人账户共济
2025年新增近亲属(配偶、父母等)使用权限,可支付其门诊/药店费用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 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备案后按本地政策报销。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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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启用医保功能需在定点机构办理关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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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自费项目需患者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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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报告、处方等材料需及时提交以完成报销流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操作以医保中心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