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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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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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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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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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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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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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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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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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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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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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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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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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两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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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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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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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就读学校自行制订的门诊报销制度享受。
- 其他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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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的个人费用免缴,由政府全额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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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徐州市各级《特困职工证》《困难职工证》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
这些报销比例和优惠政策为徐州市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积极参保,以充分利用这些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