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的时间是 1979年7月1日 。以下是具体背景:
- 1969年划归辽宁
为增强边防力量,1969年7月5日,原赤峰市(当时称昭乌达盟)被划归辽宁省管辖。
- 1979年划回内蒙古
1979年7月1日,中央决定将赤峰市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保持文化联系。
- 后续发展
1983年10月10日,昭乌达盟正式更名为赤峰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城市。
总结 :赤峰市在1979年7月1日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这一调整反映了国家对边疆管理政策及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