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最新政策,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及条件如下:
一、领取条件
- 参保要求
企业或个人需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且生育时单位已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
- 配偶生育或流产
-
配偶生育(顺产98天/剖宫产/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
配偶未就业但男方参保,可申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
二、领取流程
- 材料准备
-
配偶生育: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报销收据;
-
配偶流产: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配偶无工作单位及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 申报时间
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办理申报。
- 审核与发放
-
单位或个人提交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系统自动校验并核算津贴,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
补贴直接划转至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 津贴标准
-
男职工无法享受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仅能领取护理假津贴(10天);
-
护理假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特殊情况
-
区外分娩职工可通过“医保鄂帮办”小程序线上申领;
-
若配偶在孕期未参保,需在分娩后补缴生育保险,影响津贴计算。
四、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津贴)均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以上流程及条件综合了2021-2024年最新政策,确保与政策调整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