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要求
-
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
-
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15年,退休后停止缴费。
二、特殊情形处理
- 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按以下方式补缴:
-
一次性补缴 :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不足年限的费用(含大额医疗救助费);
-
继续缴费 :未达年限者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础医保待遇。
- 中断缴费的影响
-
缴费中断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需连续缴费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待遇;
-
缴费中断超过180天:视同重新参保,中断前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与比例
-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费率9.7%(含0.7%生育保险);
-
灵活就业人员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费率为9%。
- 退休年龄标准
-
男性:60周岁;
-
女性:55周岁(特殊工种可适当延长)。
- 政策依据
以上规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及各地政府文件制定,具体执行以仙桃市最新政策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定期核查缴费年限,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待遇享受。